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旅游规划通则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引 言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体现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旅游规划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的编制的原则、程序和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