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录三检制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工程公司司属项目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保证司属各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工程质量都能按照预控措施,根据业主、合同、监理及工程实际施工要求,工程公司结合项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三检制分解(一)检验批自检1、初检:责任人:劳务单位及作业班组组长;职责: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按照工序或检验批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劳务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本人签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班组是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初检合格后,负责初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并为复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实施程序:(1) 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