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彭政办发2018 11 号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 30 个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新修订的彭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彭阳县防汛应急预案彭阳县粮食应急预案等 30 个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1 月 26 日 2 彭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因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中
2、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固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3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彭阳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农机)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凡在县内发生上述威胁生命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重特大恶性事故,均属本预案救援范围,救援行动首先抢救人的生命,其次抢救特殊设施和设备。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分类管理,条块 3 结合、以块为主,平战结合、专兼结
3、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组织和动员社会群众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应急救援组织领导机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组成。2.1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及职责成立彭阳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机构。总 指 挥:县人民政府县长副总指挥: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县长成 员:县政府办 、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建环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文广局、卫计局、林业局、市监局、城管局、安监局、电信局、医保中心、县医院、移
4、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 主要职责:领导全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人力、物力迅速、有序、有效、妥善地处理安全事故,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抚恤等善后工作,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县委、政府。 2.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指挥中心下设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救援工作: 4 2.2.1抢险救援工作组(1)消防救援工作组组 长:县公安局政委副组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县安监局局长值班电话:7016202 7011644 7011975主要职责:负责调查分析重大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火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
5、防救援力量、资源的统一调配,负责火灾事故及救援区域力量的协调,应急状态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度,需要支援时向指挥中心提出请求,指挥中心协调有关力量支援。(2)矿山救援工作组组 长:县国土局局长副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值班电话:7012440 7011975主要职责:负责调查分析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负责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区域力量的协调,指导救援队伍建设和培训,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紧急状态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矿山救援力量、资源的统一调配,需要救援力量配合时向指挥中心提出请求,指挥中心协调有关力量支援。(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组 5 组 长
6、:县公安局政委副组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县运管所所长值班电话:7011645 7012713 7012801 7015025主要职责:负责调查分析交通事故隐患,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救援力量、资源的统一调配,负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划,指挥各救援队伍建设和培训,应急状态时接受指挥中心统一调度,需要外援时向指挥中心提出情求,指挥中心协调有关力量支援。(4)企业应急抢救队伍组 长: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和实施本单位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调查分析本单位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负责本单位各类
7、事故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应急状态时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心报告,接受指挥中心统一调度。2.2.2治安工作组组 长:县公安局政委副组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值班电话:7011645 7012801 6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2.2.3通讯信息工作组 组 长: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县电信局局长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值班电话:7011975 7012982 7012495 7213002主要职责: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指
8、数和等级标准。 2.2.4医疗救治工作组 组 长:县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事故地医院(卫生院)院长 值班电话:7012541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和实施事故医疗救护、急救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灾难医疗救护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医疗救护力量、资源的统一调配;应急状态接受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2.2.5应急救援专家工作组 组 长: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 7 值班电话:7011975主要职责:参与事故抢救方案的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咨询工作。 2.2.6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 组 长: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市监局局长 值班电话:701245
9、9 7012379 7012562 7015347 主要职责:县民政局、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建立健全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援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专项资金;县市监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紧急处置工作中救援物资的调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2.7新闻宣传工作组 组 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广局局长值班电话:7012302 7012229 7013567 主要职责: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应派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10、,负责对 8 事故现场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2.2.8善后工作组 组 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保险机构应及时派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2.2.9环境监测工作组 组 长:县建环局局长 副组长:县农牧局局长 值班电话:7012704 7012537 主要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监测工作,提出危险化学品转移区域建议,及时通报危险、危害的范围、程度,负责指导污染物的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县人民政府
11、县长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参与现场救援,实施属地管理,组织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灾害扩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写出紧急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应急办电话:7012302 9 3预报预警3.1信息监控与报告指挥中心做好以下信息监控工作: 3.1.1按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的职责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 3.1.2对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信
12、息进行监控; 3.1.3对可能扩大的安全事故及其抢险救援情况进行监控; 3.1.4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进行监控。 3.2事故报告 3.2.1指挥中心直接接收全县范围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 3.2.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2.3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
13、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及各应急救援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向指挥中心和县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 3.2.4对重特大事故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处理,及时提出紧急Comment A1: 指挥中心,不应该再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启动预案。 10 处置建议,向指挥中心报告。3.3预警 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掌握的事故信息,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或同时采取以下预警预防行动: 3.3.1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防范; 3.3.2通报其它有关部门、救援机构和专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3.3派有关人员或专家赴现场指导预防或抢救工作; 3.3.4组织专家咨询,提出并传达指导意见; 3.3.5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按照本预案做好事故的指挥、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准备工作。 4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 4.1分级程序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II 级)、特大(I 级)四级,依次启动县(区)级、市级和自治区级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上报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4.1.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指挥中心和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