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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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泽州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预防和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全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公共交通运输正常和人民群众出行畅通,特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泽州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1.3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

2、级负责;属地为主,相互协作;预防为主、防应结合;社会参与,快速反应。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公共交通运输应急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1.5 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分级2按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瘫痪时间,划分为四级。(1)特别重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辖区内的公共交通瘫痪 24 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的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或在省内外造成严重影响的。(2)重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辖区内的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车辆或客运线路连续停运 24 小时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事件的,对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一定范围内公共交

3、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3)较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辖区内的主要交通线路停运,发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事件,对一定范围内公共交通行业稳定造成影响的。(4)一般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部分客运线路停运,发生一次死亡 2 人及其以下事件,仅在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的。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县人民政府成立泽州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2.1 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 指 挥: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县长3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交通运输的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保障和城

4、乡建设管理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政府新闻办、县经信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泽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泽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泽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 )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研究决策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负责一般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发布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专家咨询组。2.2 县指

5、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2、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公共交通运输应急工作情况;3、做好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传达县指挥部的指示;4、负责传达和执行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指挥4部门的有关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5、负责我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布、评估与管理等工作; 6、负责与县级其他部门和专家咨询组专家的联络。2.3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情况,并向上级指挥部门和

6、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指导和协调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县 委 宣 传 部 : 按 照 县 指 挥 部 的 安 排 , 协 调 新 闻 媒 体 做 好 新闻 报 道 和 舆 论 引 导 工 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或协调驻地部队,参加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县公安局:负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采取疏导、管制等措施,确保救援道路通畅以及交通事故调查

7、处理工作,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或遇难者家属的临时生活救助,组织对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5县财政局:负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日常演练所需经费的保障,并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燃气加气站的管理、市政道路设施的维护。县安监局:参加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防范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县政府安排,牵头组织公共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交通运输突

8、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防疫工作;根据县指挥部的指令及应急工作需要,请求上级和协调周边县(市、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援助。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应急气象观测和服务保障。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服务工作,根据县指挥部授权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参与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县经信局:协调做好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的相关保障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根据指挥部安排,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宣传报道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情况,正面引导6舆论。县广播电视台:根据指挥部安排,及时

9、、准确、客观、全面宣传报道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情况,正面引导舆论。县联通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信分公司:负责做好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2.4 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根据事件的处置需要,县指挥部成立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组。2.4.1 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县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协调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负责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2.4.2 医疗救援组牵头单

10、位:县卫生计生局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的县医疗集团、县疾控中心、驻县区市急救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和医疗卫生人员,负责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72.4.3 安全保卫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人武部主要职责:负责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打击现场的犯罪活动;采取交通疏导、管制等措施,确保救援道路畅通。2.4.4 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经信局、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县电信分公司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

11、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通信保障、资金保障等工作。2.4.5 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处置情况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协调媒体记者采访等相关工作。2.4.6 善后处置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8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善后工作。2.4.7 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由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化工、民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灭火救援等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

12、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置提出咨询意见。2.5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负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指挥部报告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在县指挥部或上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2.6 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职责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要制订相应的公共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抢险组织机构,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

13、和宣传工作;当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抢险。3 预防预警机制93.1 预防及信息监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共交通运输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预防及信息监测体系、落实预防及监测机构、人员、职责。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完善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及时检测和分析相关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监测信息,落实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与措施。3.2 预警分级与发布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1)I 级(红色)可能造成辖区公共交通瘫痪,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对

14、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或可能在省内外造成严重影响。(2)级(橙色)可能造成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或公交线路连续停运,或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对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及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3)级(黄色)可能造成辖区主要公共交通线路停运,或可能发生较大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对公共交通行业稳定造成影响。(4)级(蓝色)10可能造成部分公共交通线路停运,或可能发生一般人员伤亡事件,可能在公共交通行业较小范围内造成影响。蓝色预警由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公告。黄色以上预警信息要及时上报,由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发布。3.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县指挥

15、部各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应急值班,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检修、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制订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完成一切临战准备。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分析事故预警信息,对情况严重的,立即报请县人民政府建议提升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公 共 交 通 运 输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后 , 交 通 运 输 企 业 应 当 立 即 向事 发 地 乡 ( 镇 ) 人 民 政 府 、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及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 事发 地 乡 ( 镇 ) 人 民 政 府 、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及 有 关 部 门 要 在 事 发 30分 钟 内 报 告 县 委 值 班 室 ( 电 话 : 3033062) , 县 政 府 值 班 室 ( 电话 : 3033064, 传 真 : 3033064 或 3031061) , 紧 急 情 况 可 越 级 上报 。发生或有可能发生较大以上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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