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三:东莞市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发展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政策要求,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资本市场多元化发展,建立帮扶我市企业实现直接债务融资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直接债务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根据市委、市政府设立新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所称的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是指依托东莞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市人行”),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东莞企业,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公司”)联合商业银行、地方担保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做债务融资服务方案,并提供全产品线金融增值服务的业务模式。第三条 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的主要工作流程。(一)市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遴选标准,组织对东莞企业的遴选,推荐企业必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政府对推荐企业出具审查意见。(二)市人行对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