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肥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私车公用福利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企业员工工作用车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合肥菱电及所属各分公司的私车公用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董事长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第二章 条件及审批程序第四条 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一、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人员;二、在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三、确因公务所需经常使用车辆,但所在公司又不能满足需要的。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销售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及片区负责人。第五条 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参照岗级标准享受补贴(附:岗级油补参照表,私车公用申请表)。第六条 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即私车公用申请表中关于承诺部分)-申请表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