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出租车聘用驾驶员的管理,确保出租汽车安全营运,文明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公司或承包经营者(车主)聘用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3、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4、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车经历; 5、年龄2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7、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和习性,如经常酗酒、酒后驾驶等; 8、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取得有效从业资格证;9、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10、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聘用驾驶员的范围确定 :除承包经营者(车主)、车主直系亲属(车主夫妻、父子、兄弟)外,其他驾驶员,无论是半包车辆还是全包车辆,全部认定为聘用驾驶员。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