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劳动保护制度与措施基本条款1. 禁止使用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上岗。2. 禁止安排年龄45周岁以上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3. 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宜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上岗。4.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从事适宜的岗位。5. 不得随意延长职工作业时间。6. 不得违反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合理安排女职工工作。7. 按有关规定配发劳保用品。8.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到政府部门指定的专门销售点购买,批量抽检证并且合格证齐全。9. 对购置的劳保用品必须有专人发放,并建立发放台账。10. 劳保用品保管仓库必须通风、干燥、劳动用品避免暴晒、受潮,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油及尖锐的坚硬物等。11. 夏季高温季节,调整作息时间,供应防暑降温饮品及药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