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和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和下属单位购买及租赁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巴车等用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车辆。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参照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三统一、两压缩、一集中”原则,即统一费用管理、车辆管理和司机管理,压缩费用、编制,集中加油、维修和保险。 第五条 公司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参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核定标准配备车辆,杜绝超标、超编现象。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行政办公室是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车辆管理及统一调度。(二)负责审核车辆油料使用,办理油料购买及经费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