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企自制工具管理制度1 总则1.1自制工具管理指对公司所属各使用单位及外协单位所需的自制工具进行计划、制造、供应及服务工作,该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门编制计划、供应及库房管理,工具部门负责制造与维修服务。1.2 公司所属各使用部门及外协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自制工具工作,并把它列入生产准备的重要内容之一。2 自制工具的订货及计划编制下达2.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公司下属单位自制工具的订货。2.2 新产品试制工装,由工艺部门带图向生产管理部门订货,生产管理部门向工具制造部门落实出产期,下达工具制造预备计划(三个月滚动),并通报工艺部门。2.3 定型工装由各使用单位于年前20天、月前10天向生产管理部门报年度、月度滚动(2个月)订货需求。工具部门可对工具制造预备计划中非急件试制工装经工艺部门认可后提出调整建议,生产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交订货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月前5天核发下达、月滚动计划。工具制造部门于月前2日将工具作业计划报送生产管理部门。各订货单位当月急件及需求调整必须书面详述原因报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急件调度或下达工装急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