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师范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办好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规范孵化基地管理,保证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孵化基地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孵化培育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孵化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和学生毕业之后二年内开展创业活动提供服务。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孵化基地由学生工作处创业教育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第四条 管理服务中心职责:1. 负责编制孵化基地发展规划;2. 负责孵化基地对外宣传和联系;3. 负责孵化基地和创业团队管理工作;4. 负责代收创业团队在孵化基地期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5. 负责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6. 负责组织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7. 负责监控和管理创业团队项目实施,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等违规行为;8. 负责受理接受顾客在创业团队经营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并进行指导纠正;9. 负责入驻团队的考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