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园林设计水平的提高和园林事业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园林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参选项目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内由具有风景园林设计资质的园林设计单位承担,且已完成建设的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等设计项目。第三条 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申报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申报材料目录(二)北京园林优秀设计奖申报表一式两份;(三)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竖向设计图、种植设计图、效果图、重点部位施工图和主要设计变更的洽商资料、图纸等,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四)设计说明及辅助说明材料;(2份) (五)项目具体位置说明(含行车路线图)一份。 设计说明一般包括项目位置和概况;设计理念和原则;总体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空间布局特色、环境小品设计等);种植设计;其他市政配套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辅助说明材料如照片、录像等,要能反映项目实施前后状况对比。 以上提交材料内容应完整规范;表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