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检验检疫局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外事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外事纪律,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外事工作服务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服务北京地区对外经贸发展的有效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外交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应树立“外事无小事”的工作意识,在工作中坚持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第三条 外事活动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前及时请示,事后及时汇报,保证对外统一口径、统一纪律;严格执行外事活动中的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四条 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分别根据职责分工,在外事管理工作中分别负责相关工作。第五条 办公室是全局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事工作相关制度的制修订,外事工作的总结,外事专项经费的管理,外事工作的请示、审批,保密安全教育,出访证件和签证/签注的办理,出访工作总结的整理和公布,以及外事接待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调等工作内容。第六条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