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哲社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08年8月修订)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测评办法。一、学生综合素质构成包括基础性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两部份,其中基础性素质分为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拓展性素质分为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三方面。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运用测评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作为学生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作为学生保送研究生的基本依据。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100分)基础性素质分75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0分体育素质分5分)拓展性素质分25分(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12分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7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另设附加分5分。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基础性素质(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