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资产是指由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第三条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等。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