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印章及用印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等行为,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董事会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公司各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一)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派专人统一办理;(二) 印章刻制的式样和规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批准意见;(三) 公司印章的刻制按以下程序操作:1. 由需刻章的部门填写印章刻发申请,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具体式样和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2. 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3. 董事会印章刻制由公司证券部提出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4. 部门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公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