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次区分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全局质监系统机关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保证领导决策和具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各项基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督查督办对象。全局各部门和在职工作人员。第二条 督查督办内容。1、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作出的涉及质监工作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和批示交办事项;2、本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部署实施情况;3、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贯彻落实执行情况;4、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5、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需要承办落实事项,满意度测评、征求各方意见的改进情况;6、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的落实情况;7、舆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8、各部门和具体工作岗位人员履职尽责情况;9、协同街办、相关部门联动的执行情况;10、业务规范管理,行政执法情况;11、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12、各种记录和档案的建立;13、其它需要督查督办事项。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