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进暂行办法 西大人字 2012 30 号 为适应高水平区域特色研究型大学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参与我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补充我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力量、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对象 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杰出人才 达到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中“杰出人才”的标准或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 所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者。 学术带头人 达到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中“
2、学术带头人”的标准或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所担任副教授及相当职务者。 学术骨干 在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担任助理教授及相当职务者。 对于在实践应用领域做出过突出成绩,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应用型人才,视其研究领域、研究水平及应用前景等方面情况,需作为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引进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 二、聘期 柔性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聘期一般为五年。 三、工作形式 不办理 工作调动手续,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来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 四、工作职责 (一)教学任务 1每年在我校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 60
3、学时,其中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不少于 30 学时的本学科核心课程、前沿领域课程; 2培养或与本校教师共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科研任务 1聘期内带领本学科联合申报成功国家级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若干项,其中院士及杰出人才 2 项以上;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1 项以上; 2以广西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 著、专业教材)每年至少 1 篇(部),或带领本学科团队获得 1 次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 (三)学科建设及学术队伍建设任务 帮助和指导我校重点学科、博士点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对本学科的中青年教师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学术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五、相关待遇 1院士的
4、具体待遇经双方协议确认,在校工作期间每月的津贴标准不少于 4 万元人民币。 2杰出人才在校工作期间享受每月 2 万元人民币的津贴。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的具体待遇在引进时商定。 3学术带头人在校工作期间享受每月 1.5 万元人民币的津贴。 4学术骨干在校工作期间享受每月 1 万元人民币的津贴。 5学校提供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期间的住房,报销来校工作的往返差旅费,实报实销。 6学院可根据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给予科研配套经费支持。 7以广西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的教学科研成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奖励。 六、引进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提出本单位设置柔性引进人才岗位的申请。 2学校每年通
5、过网络公布当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应聘者根据学校人才需求情况及自身条件按照程序申请。申请程序依照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七、考核 1考核分为年度考核、期中考核、期满考核。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年度考核:甲方每年对乙方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步。考核合格者下年度岗位津贴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年度岗位津贴。 3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由各学院人才工作小组对引进人才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步意见,上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考核材料进行核查;专家评价小组听取引进人才述职报告,形成考核意见;学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期中考核不合格者,解聘;期满考核不合格 者,不再续聘。 八、各学院及部门职责 各学院及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人才柔性引进,做好对人才柔性引进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柔性引进人才的管理。学院对引进人才的绩效考核负有主要职责。 九、附则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 西 大 学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