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汴”战略,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勇于创新,奋发进取,促进我市科技进步,繁荣我市科技事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严格选拔条件,确保评选质量,重点选拔从事一线工作、专业造诣较深、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第二条 市委、市政府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科协具体组织实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第三条 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授奖80名,评选范围包括全市(含国家、省驻汴单位)的科技工作者。第四条 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坚守优良职业道德与学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