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换届选举培训题纲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在登记选民、嘎查村民代表组成、委托投票、候选人竞选、嘎查村委会人员组成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嘎查村民代表组成中硬性规定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嘎查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嘎查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委托投票要书面委托近亲属等。这些新变化都给实际操作增加了难度。村委会组织法新增加的主要内容(一)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方面,增加了选举前要登记参选村民的规定。新法增加了选民登记的内容,规定村委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详见修订后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