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3年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不断规范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勤政廉政行为,提高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意识,促进集团公司领导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集团公司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包括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行政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领导人员,各分、子公司行政正职领导人员,各分、子介司分厂(车间、部门)正职领导人员。 第三条 上市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按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第二章 任期经济责任 第四条 任期经济责任是指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五条 直接责任是指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在其任职期间直接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故意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