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海岛 海水淡化 工程 实施方案 2017 年 12 月I 目 录 一、编制背景 . 1 二、总体思路 . 2 (一)指导思想 . 2 (二)基本原则 . 2 (三)方案目标 . 3 三、重点任务 . 4 (一)结合发展需求开展水资源论证 . 4 (二)统筹规划岛屿整体供水和排水 . 4 (三)合理选择海水淡化技术工艺路线 . 5 (四)推进海岛大中型海水淡化工程建设 . 5 (五)实施海岛小型海水淡化工程建设 . 5 (六)加强海岛海水淡化装置升级改造 . 6 (七)同步推进海水淡化配套工程建设 . 6 (八)加强海水淡化装置运营监测监管 . 6 (九) 健全 资金投入和市场化运作机制
2、 . 7 四、保障措施 . 7 (一)强化组织保障 . 7 (二)建立协调机制 . 7 (三)加大资金支持 . 8 II (四)扩大融资渠道 . 8 (五)落实激励政策 . 8 (六)加大宣传力度 . 9 1 一、 编制背景 海岛 是我国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 维护 国家 主权 、 开发海洋 资源 、 保护 生态 环境 等方面具有重要的 战略 地位。 我国共有海岛 11000 余 个,陆域总面积约 77000 平方千米,占我国陆地面积的0.8%; 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有居民海岛 489 个 , 其中 一半以上海岛 依靠管道引水 和 船舶运水保障用水 , 200 余个 海岛 无 本岛
3、淡水储存及供应设施 , 部分 海岛 地下水 超采严重,导致 海水倒灌 、 水质 严重 恶化 。 国家“十三五”规划 纲要 明确提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探索海洋资源的 优化开发 。 海洋即将成为开拓发展的新空间, 海岛作为海洋经济 的 重要 载体 ,正在 迎来开发热潮。随着 海岛 经济社 会发展,企业 不断 集聚 , 居民 、 旅游人 数 增多 , 海岛 水源性 和 水质性 缺水 双重问题 逐步 凸显 , 淡 水资源 保障 压力 明显增大 , 亟需 寻找新的水资源增量 , 确保 水资源 安全供给 。 海水淡化作为水资源 开源 增量技术,具有 水质好、 占地少、供给稳定、规模灵活和 水安全保障度高
4、等优势 。 海岛海水淡化工程 作为 重要的基础 设施 , 可有效缓解 海岛 居民用水问题, 为缺水海岛提供稳定的水资源保障, 同时 对 改善海岛人居环境 具有重要意义 。 截至 2016 年底, 我国 共建 成 海岛 海水 淡化工程 75 个,形成 了 13.57万吨 /日的 淡化能力 ,建设及运营 经验基本成熟。 结合 “ 一带一路 ” 、建设 海洋强国 等国家战略 , 推进 海岛海水2 淡化工程 建设 , 确保海岛水资源供应, 是保障我国离岸海岛居民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 。 加强军民融合海水淡化基础设施建设, 为 海防提供淡水水源的有效补充和支撑 ,进一步巩固海岛战略性地位 。 依托 海岛海
5、水淡化工程 建设, 构建 从规划 设计 、建设 运营 、输配水 到用户全过程 的 成熟管理体系, 有助于 增强 我国 海水利用产业实力 ,提升 海水 淡化 装备国产化 和 技术输出 能力, 打造 海洋 经济新的增长点, 稳步 提高 我国 国际 海洋战略地位。 二 、 总体 思路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 的 十 九 大和习近平总 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准确把握治国理 政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对 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 实施 海岛海水淡化 工程 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海水利用 “ 十三五 ” 规划节
6、水型社会建设 “ 十三五 ” 规划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提出的海水淡化建设任务和 规划 目标,以海水淡化民生需求及产业发展为导向,将海水淡化与海岛生态岛礁建设相结合, 强化 海水淡化 水 对常规水资源的补充和替代, 因岛制宜、加强规划、合理布局、创建 样板 ,加快打造一批海岛海水淡化工程 。 (二) 基本原则 加强顶层设计, 落实 需求导向 。 从顶层设计上将海水淡化3 水作为保障岛屿居民用水的重要补充和应急水源,优化水资源 供给结构。结合 海岛发展规划,全面统筹海水淡化设施建设, 坚持需求为先, 将 海水 淡化 水 列入水资源 总体 论证,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及有序建设。 坚持因岛制宜, 分类逐步
7、推进 。 针对海岛上不同用途和规模的用水需求, 分类 建设大中型、小型海水淡 化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海岛,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电、供热方式。 根据地方 设施及资金 配套能力、需求 缺口情况 、运营条件 等,分步实施海岛海水淡化设施建设, 形成不同的 建设模式 。 强化 政府 政策 ,发挥市场作用。 统筹国家 和 地方 相关 部门间的 产业 政策及 资金 政策 , 形成 海岛海水 淡化 规模化应用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海岛水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 实现海水利用工程 市场 化建设运营。 (三) 方案 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有效缓解海岛居民用水问题,改善
8、人居环境 。 海水淡化成为 严重缺水海岛地区 主要供水方式之一, 海岛水资源利用效率 稳步 提高 ; 海水淡化水 基本满足海岛不断提升的 生活、 生产 用水 需求 , 有力保障海岛 经济 、 社会 、国防的 可持续发展。 海水淡化技术在海岛普遍推广应用, 关键部件和原材料 逐步 实现 国产 化, 海岛海水淡化工程 装备 国产化率达到 一半以上; 海水淡4 化工程与 可再生能源 的耦合效率 显著 提高, 海岛 海水淡化建设、运营及管理 市场化机制 逐步完善。 2. 工程目标 在辽宁、 山东、 青岛、 浙江 、福建 、海南 等沿海 省市 , 力争 通过 3-5年 重点推进 100个 左右 海岛 的
9、 海水淡化工程 建设及升级改造 ,初步规划 总规模 达 到 60 万吨 /日 左右 。 三 、 重点 任务 (一) 结合 发展需求开展 水资源论证 立足海岛 功能特点及发展潜力 ,充分考虑旅游为主的岛屿季节性用水峰值 、 工业为主的岛屿用水需求增长等 发展需求 ,开展海岛水资源论证和 水平衡 测试 。基于现有供水方式,测算当地的 潜在 需水量 和 可供水量,统筹规划当地海水 淡化 水 应用 的比例和数量, 制定 最优 海水淡化建设方案, 适度超前 布局建设 海水 淡化装置,避免急用急建、重复建设。 ( 二 ) 统筹规划岛屿整体 供水和 排水 统筹多种水源取水、分质供水、居民用水、 过程 节水、
10、污水处理等环节规划和建设;在规划供水 设施 的同时,做好岛上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装置的配套建设。结合岛屿规划,要求拟规划建设的海水淡化项目应符合当地生态功能区划分和生态红线限制,在项目规划阶段应充分考虑浓盐水排海对海洋生态环境的 影响 ,应满足相关政策和 环 境 影响评价 等要求 ,鼓励浓盐水综合利用 。 5 ( 三 ) 合理选择海水淡化技术 工艺 路线 结合岛屿实际情况,根据要求选择相应产水规模下的反渗透法、蒸馏法、热膜耦合等最优工艺路线;结合海岛供电模式,对海水淡化项目用电模式 进行 技术经济分析, 对 市政供电、柴油发电和新能源供电 进行 方案 比选;积极推广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新能源互
11、补的海水淡化工程;鼓励海岛海水淡化 工程 自主技术 和装备 的推广 应用, 逐步 提高 装备国产化率。 ( 四 ) 推进 海岛 大中型 海水淡化工程 建设 在 面积较大、常住 人口 在 1000 人以上的 有居民海岛 或 以 旅游业 为主 的海岛,建设以市政 供水为 主 的大中型海水淡化工程 (建设规模不小于 1000 吨 /日 ) ,确保居民生活饮水安全,采用的工艺设备装置等要满足饮用水 和海水利用 标准的相关要求 ,逐步提高 海岛海水淡化 水 的 市政 供水比例 。 对于以发展石化、渔业、交通运输等为主的海岛 , 建设以 “ 点对点 ” 为 主要 供水方式的大中型海水淡化工程,满足工业及生
12、产用水需求 。 到 2020 年, 力争 新增海水淡化规模 60 万 吨 /日 左右 。 ( 五 ) 实施 海岛 小型 海水淡化工程 建设 在 面积较小、人口分散、常住人口 1000 人以下的有居民海岛和具有战略及旅游价值的无居民海岛,建设小型海水淡化装 置 (建设规模小 于 1000 吨 /日 ) , 逐步 形成以海水淡化为主要供水方式的供水结构 。对于离大陆较近的缺水小岛,鼓励独立安装 依靠 市政电网6 供给的海水淡化装置 ;针对地理位置偏远、人口稀少、没有外联电网且不具备传统发电能力的小型海岛,鼓励发展与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相结合的小型海水淡化装置 。 到 2020 年, 力
13、争 新增海水淡化规模 1 万 吨 /日 左右 。 ( 六 )加强海岛海水淡化 装置 升级改造 对一些岛屿上建设时间较早、能耗较高、运行状况欠佳的海水淡化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对老旧设备进行淘汰、升级; 鼓励用柴油发电的海水淡化,改造 升级后 采用与新能源 相结合的发电方式; 优化运行系统,对系统 整体 进行升级,降低海水淡化能耗,保障海水淡化 水 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到 2020 年, 力争 完成 5-10 个海岛的海水淡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 。 ( 七 ) 同步 推进 海水淡化配套工程建设 在建设海水淡化主体工程的同时,积极推进取水管道、 蓄水池、供水管网、 浓盐水排水管道等配套工程的同步规划、同步
14、设计和同步建设。针对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海岛,应加强海水淡化设施与已有的 供水 管网、雨水收集、蓄水池等设施对接匹配,确保海水淡化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稳定运营和并管 并网 。 ( 八 ) 加强 海水淡化装置运营 监测 监管 建立 海岛海水淡化可持续运行机制,对海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及运营实行 全过程 科学管理。建立海水 淡化装置 运行监测评估系统,加强海水淡化装置的运行能耗、产水量、产水水质、取排水量7 及水质等 数据 监测。强化海水淡化工程生产运营、后处理、供水等环节监管, 跟踪 开展海水利用工程 取 排水口及附近海域的环境监测监管,逐步将水质、生态监测监管工作纳入 常态化 运行 监管体系 ,切实做
15、到 保障海水淡化工程运行安全 , 保护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环境。 ( 九 ) 健全 资金投入和市场化运作机制 充分利用 现有 财税 政策,完善 海水淡化技术创新和工程应用 的投入机制。结合地方实际 ,鼓励沿海地方政府对海岛海水淡化工程以及输水管网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对 符合条件的 海水淡化水生产运营企业进行水价补贴;鼓励海岛水价实行市场化运作,制定合理的定价机制,满足项目投资方合理投资回报要求,实现用户、政府、社会主体(企业)多赢的局面, 创新 海水淡化供水 市场化 模式。 四 、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在国家层面, 国家 发展 改革 委 和国家海洋局 统 筹协调推进海岛海水淡化工程 实施 ,组织 推进 海岛海水淡化工程实施方案中各项 重点任务和 工程。 在地方层面, 地方 发展改革 部门 和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编制各省市海水淡化工程实施方案 , 强化责任主体意识 ,积极落实工程目标和建设任务 。 (二)建立 协调 机制 各沿海省(自治区、市)应建立本省(自治区、市)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