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修改)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司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奖惩原则安全工作实行分类考核、平时督导检查与季度考核相结合,奖励优秀、鞭策后进,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突破底线,严格实行“一票否决”的原则。第三条 公司安全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综合评定,每项扣分到零为止。第四条 考核方法1.以与各部门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主要依据,按照日常检查、月份督导巡查与季度考核方式开展考核。2.对日常检查、月份督导巡查实行扣分制,扣分结果计入季度考核计算。3.年终综合评定控制:每季度考核各占20%、信息报送5%、隐患治理5%、交办工作和其他工作10%。4.交办工作和其他工作,由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平时督查及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惩分。5.本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核结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并兑现奖惩。第五条 考核及督导检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