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杭州师范大学 REACH(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修订版) “ 杭州师范大学 REACH(励志)奖学金 ” 是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知名校友徐博华、丁永明、鲍学军等先生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捐资 121 万元所成立的。 2011 年 5 月,知名校友方剑成个人为奖学基金捐赠 100 万元。从 2008年开始在杭师大生科院设立的奖学 REACH(励志 )基金,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造福人类。 REACH 是由 Respectful(尊重人的、有教养的)、Energetic(积极的、有活力的)、 Assiduous(勤勉的、刻 苦的)、 Creative(创新的、有创
2、意的)、 Honest(诚实的、正直的)五个英文单词的首个字母组成的,寓意青年学生要努力使自己具备这五种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品质和能力。为体现校友捐资奖学的初衷,充分发挥奖学金培育祖国建设英才的作用,基金管理委员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在 REACH(励志)奖学基金设立的同时,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 REACH(励志)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该基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REACH(励志)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鲍学军(校友、浙江省教 育厅副厅长) 委员:徐博华(校友、华尔泰国际纺织(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永明(校友、杭州易世达管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3、方剑成(校友、杭州亚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利琳(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蔡云飞(杭州师范大学校友总会秘书处处长) 何 军(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部部长) 王慧中(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执行院长) 张杭君(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余 洁(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第二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1审核杭州师范大学 REACH(励志) 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杭州师范大学 REACH(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2审定 REACH(励志)奖学金获奖者。 2 3监督、检查本基金的使用情况,审阅本基金的年度报告。 4在由于不可预测的原因需要注销和终止时进行清算,决
4、定本基金余额的归属和去向。 5其他与本基金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 奖学金评选发放时间 REACH(励志)奖学金每年度评选一次,启动评选时间为每年 9 月份,于同年 12 月份召开颁奖大会,并邀请捐资人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颁奖。 第四条 奖学金发放范围 发放范围为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时,每 次奖励 5-8 名优秀学生,每人奖学金为 6000-8000 元。发放范围扩展到全校时,奖励人数和奖金额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行商定。 第五条 奖学金评选条件 凡获得 REACH(励志)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热爱祖国,道德高尚,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第二、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
5、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第四、符合相应奖项评选条件 学业优胜奖、道德风尚奖、文艺体育奖、创新创业奖、社会工作奖的评选细则之规定。 第五、在 同等条件下,对家庭贫困学生优先。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定办法 凡符合第五条款所列条件者即有获奖资格。入围后, REACH(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入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第七条 其他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秘书单位,负责按期做好奖学金的宣传、初评、发放、建档以及按期向捐资人汇报每次评奖情
6、况、授奖名单和获奖人的奖金签收单据复印件等工作。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REACH(励志)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9 月 3 杭州师范大学 REACH(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修订 版 ) “ 杭州师范大学 REACH(励志)奖学金 ” 是杭州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知名校友徐博华、丁永明、鲍学军、方剑成等先生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捐资521 万元,从 2008 年开始在杭师大生科院设立的奖学基金,为体现校友捐资奖学 的初衷,充分发挥奖学金培育祖国建设英才的作用,公正公开的评选获奖学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奖学金名称 奖学金名称为:杭州师范大学 REACH(励志)奖学金。 第二
7、条 奖学金宗旨 奖学金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造福于人类。REACH 是由 Respectful(尊重人的,有教养的)、 Energetic(积极的、有活力的)、Assiduous(勤勉的、刻苦的)、 Creative(创新的、有创意的)、 Honest(诚实的、正直的)五个英文单词的首个字母组成的,寓意青年学生要努力使自 己具备这五种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品质和能力。激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个人特长,表彰在专业学习、道德品质、科学研究、技能竞赛、综合素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 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第四条 评选条件 凡获得 RE
8、ACH(励志)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热爱祖国,道德高尚,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第二、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第四、符合相应奖项评选条件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参评学业优胜奖、道德风尚奖、文艺体育奖、创新创业奖、社会工作奖的评选细则之规定。 全校本科生参评道德风尚奖、创新创业奖的评选细则之规定。 4 第五、在同等条件下,对家庭贫困学生优先。 第六、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限制评选或不得评选。 1学生在留级、降级、跟班试读期间,不能参加该奖学金的评选。 2在评奖年度内有 2 门及以上考试不
9、及格科目的。 3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费减免者除外)。 4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一年内原则上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第五条 评选奖项及具体评选标 准 1 学业优胜奖 :年级中每年度平均学分绩点相加最高者;或在演讲、普通话、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等各类技能大赛(如师范技能、实验技能等),在市、省或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脑设计等各项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本科论文奖;发表引起较大反响的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等并获省部级表彰奖励者。 2 道德风尚奖 :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德修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模范遵守社会
10、公德,自觉投身于校园文明建设或在校内外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在学校或社 会产生较大影响的表现突出者。 3 文艺体育奖 :在征文、影评、戏剧创作等文学创作比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或正式出版文学作品者;或在文学艺术类比赛、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比赛中获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或在市、校级比赛中成绩显著者。 4 创新创业奖 :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作为学生第一参与人,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并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者;或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校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 ;
11、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授权。 5 社会工作奖 :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并产生较大影响的表现突出者。 第六条 奖金额度 每年奖励 12 名优秀学生,其中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全日制学生 8 名,其他学院本科学生 4 名。奖学金额度为 6000-8000 元 /人。 第七条 评选程序 5 1奖学金每年度评比 1 次, 9 月启动奖学金评比工作, 12 月举行奖学金颁奖大会。 2凡符合第四、五条款所列条件者即有获奖资格。 1 项事迹只允许申报 1项奖项,允许 1 人兼得 2 项奖学金。 3每次评奖由学生本人 提出申请,上报年度个人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请
12、登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材料经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生处初审,提交符合评选条件者名单,由 REACH(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议,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者,当场揭晓结果。 5经评审,确定获奖人选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后,确定正式获奖人选。 第八条 奖励办法 1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文公布,学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及奖励。 2学生获奖情况登记表存入个人学籍档案。 3奖学金证书、奖金一次性发放。 第九条 其他 本办法自 2013 年 6 月 18 日起施行,由 REACH(励志)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REACH(励志)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3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