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附件 2 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协议书 甲方: 杭州市公共实训指导中心 乙方: 为确保实训基地公共实训资源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保证实训质量, 经双方协商,制订本协议。 一、公共 实训 资源使用范围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 实训室 开展相关工种实训。 二、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在实训基地实训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实训基地的实训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实训基地的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乙方有义务接受和配合甲方开展的考核
2、评估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和教学教研活动。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实训基地内的实训设备与场地,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 5、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和实训设备维护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出现教学事故或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等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乙方有义务维护实训基地设备设施等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完好,如出现乙方有关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或破坏等情况,乙方应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 2 - 7、 乙方应对使用实训设备的安全和完好负全责;如出现实训设备非自然损坏或丢失时,乙方需照价赔偿或恢复到原设备使用性能。 8、乙方应对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员的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负全责。
3、9、乙方在实训基地的实训教学活动原则上应自带经甲方认证(或认可)的师资以及按甲方规定自带的实训耗材。 10、乙方应及时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相关教学管理记录。 11、乙方负责所使用实训室培训结束后的设备恢复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四、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乙方在协议期内不能遵守 甲方 的相关规定,甲方可视其情节或考核评估情况予以解约,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协议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解约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解约。 3、在协议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 甲方 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4、协议有效期到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约定日期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二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