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斜巷窄轨运输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安全隐患,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江苏煤矿斜巷窄轨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条 制定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安全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双龙公司、工程建设公司、矿井筹备处等)斜巷窄轨运输,包括矿井主、副斜井、各水平间斜巷、采区运输斜巷、工作面两道斜巷以及各类临时斜巷等窄轨运输系统。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各矿建立分级“窄轨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按照“管人者管事,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斜巷运输系统进行区域划分,按“属地管理制”实行责任承包和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范围。 第五条 各矿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