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一、车辆的管理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2、需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的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停放费。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6、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时,管理处不负责赔偿。7、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1、地面停车场由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2、固定使用车位的车主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场停车证,并将停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识别。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