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资集体协商应明确的八个问题吴春明 2012-02-28 16:52:01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2011年10期【内容提要】当前,职工方和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动因、本质、程序和实体都缺乏基本的了解。因此,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应明确八个问题,即协商的主体、动因、程序,以及工资集体合同的文本内容、效力、报送程序、履行、争议处理机制。2000年11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简称办法,下同),但十年以来,工资集体协商进展迟缓,劳动者的低工资水平状况不但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而且与高管者的收入差距还在不断拉大。尽管在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推动下,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但是,因工资分配、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工资支付所产生的争议案件数量却激增,且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除了劳资双方强弱地位悬殊外,更重要的是职工方对协商的认识存在严重问题,使集体协商变成了水中月、雾中花。笔者在对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过程中发现,几乎所有报审备案的企业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动因、本质、程序和实体都缺乏基本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