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2013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业务人员从业行为,促进寿险业务健康发展,共建中国道德标准最高的保险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入司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事项的营销和区拓系列业务人员。 第二章 嘉 奖 第三条 业务人员有下列各事项之一,且经个人寿险业务品质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业评会”)审查认定属实的,将予以适当嘉奖: (一)有具体事例或言行维护公司形象、赢得荣誉,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的; (二)为维护公司利益或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 (三)热心参与公益活动,为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品牌做出贡献的; 3 (四)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做出贡献的; (五)经常协助推动公司各项训练活动,对业务同仁的工作绩效有长期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