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6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粤教财函201474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广州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第四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预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部门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