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法侵害行为处罚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一条 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建议、约谈、示范等方式实施,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第四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