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规范、人员要求、规章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从满足全过程监管和建立可追溯制度的角度着眼,要求企业建立台帐和生产过程的记录。为了帮助企业建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相适应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部分企业和质监系统的有关人员,共同编制了福建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试行)。本规范共九章,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卫生、采购管理、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仓储管理、出厂检验、不安全食品召回等环节提出了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参与本规范编制工作的食品企业有: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信华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漳州市美味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市同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紫山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长富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古龙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参加编制的企业管理人员有:雷益聚、汤明华、李燕秋、何惠强、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