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律师函XX先生:江苏奔月律师事务所接受XX先生(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依法指派XX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您拖欠委托人借款事宜。现就您拖欠委托人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您:我们已收到并审查了XX先生提交的材料,依据XX先生的陈述及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初步认定如下事实:您于2009年9月18日亲笔书写的“还款承诺”一张,载明:“今借到XX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元)用于偿还贷款,本人承诺计划于2009年12月31日前归还贰万元整,于2010年12月3日前归还伍万伍仟元整,于2011年12月3日前归还余款贰万元整。”事后虽然委托人不断向您催要,但您并没有如实按照 “还款承诺”向委托人偿还拖欠的借款,仅于2010年8月31日还款5000元、2012年3月15日还款1000元。至今为止尚欠委托人借款人民币捌万玖千元整。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1、XX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及时向XX先生履行所欠债务。2、XX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