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实现本所日常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行政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负责日常管理及行政事务全面工作。 第三条 在实行主任负责制的前提下,本所行政管理推行岗位分工负责制。主任负责全面行政管理事务,副主任分管日常内部管理及行政事务,内勤人员、财务人员、律师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具体行政事务。各项行政管理均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本所行政管理包括接待、值班、收案、财务、公文、印章、档案、考勤、人事、会议、后勤、安全等行政管理事项。 第五条 本所每月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研究解决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宜。所务会议参加者为:全体在职人员、在职律师、注册律师及相关负责人。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召集、主持,会议决定经与会者多数同意通过。第六条 本所每周二、四上午为学习日。周二上午为业务学习日,学习新颁行的、文件,讨论疑难案件;周四上午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时事政治及有关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重要文件。 第七条 本所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日安排律师一至二人负责日常接待、收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