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恒大地产集团总部管理办法恒地司管字2008第041号第一章 人事管理第一条 员工的入职、转正定级、调薪、调动、离职解聘等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核后,每月1日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第二条 年度工资晋级、降级、调整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奖惩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规定执行;中层干部月度奖金发放系数须由集团总裁每月主持召开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第三条 员工请假、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的(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员工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一般员工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助理及以上干部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四条 每月员工考勤须交财务中心复核,员工薪资核计须交人力资源中心复核,每月薪资发放汇总表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第二章 财务管理第五条 资金计划及运作管理1、资金由集团统一计划管理。集团总部相关部门在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中心必须在每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