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丽水学院2008年经济责任审计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浙江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客观、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作为,并提出审计评价意见,保证学院2008年二级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如期实现审计目标,特制订本审计工作方案。一、审计目标通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本把握学院二级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为组织部门客观评价中层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促使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廉政建设,推动二级单位不断加强财务收支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二、审计对象及时间跨度(一)审计对象:二级学院(除人文学院、医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成教学院、图书馆、教务处、学生处、教育技术中心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后勤服务总公司的财务审计与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合并进行。(二)审计时间跨度:三年任期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