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强化我矿井下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运输安全隐患,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全面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矿井下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斜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斜巷轨道运输、采区斜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斜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轨道运输。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 根据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矿上有关规定,落实好各级“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第四条矿设一名矿级领导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第五条机电科明确一名副科长或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本矿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工作负业务领导责任。第六条明确区长是本区队机电运输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机电区长或技术员协助区长开展机电运输工作。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