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建住宅小区竣工入住交付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竣工入住交付验收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行为,不断提升住宅小区建设整体水平,保障住宅小区的居住功能和使用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新建住宅小区的竣工入住交付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建设局牵头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的竣工入住交付验收管理工作。市规划、国土、房管、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竣工入住交付验收管理。第四条 新建住宅小区竣工入住交付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住宅单体建筑工程是否竣工备案,市政公用基础配套设施和附属公共配套设施是否建设到位,应委托或移交事项是否办理相关手续。第五条 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可实施分期竣工入住交付验收。住宅小区分期以项目核准批文为准,其验收内容与第四条相同,若有关附属公共配套设施不在本期规划范围内实施建设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出具承诺或提供临时设施暂予解决。第六条 新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