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3 年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二、承办单位:待定三、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足球协会广东斯博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四、竞赛日期和地点:待定。五、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会员单位。六、参赛条件:1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经运动员所在学校
2、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2. 尚未注册或已经过了注册有效期的运动员务必于 2013 年 10 月16 日前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履行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号者方可报名参赛。办理注册请登陆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首页“ 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 注册查询” 栏目。年 度 确 认 (即 续 年 )、申 请 补 制 卡 的 有 关 要 求 ,请 务 必 查 看 体 卫 艺 处 网站 “学 校 体 育 竞 赛 专 栏 ”的 标 题 “广 东 省 大 学 生 运 动 员 补 制 卡 申 请 /年 度 确 认等 说 明 ”,补 制 卡 清 单 必 须 与 报
3、名 表 一 起 传 真 及 发 邮 件 到 省 学 体 艺 联 。3. 参赛运动员为 1985 年 9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者,且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者。4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电大、夜大、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和进修班、干 训班、 专 修班的学生以及在职研究生均不得报名参加比赛。5普 通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中 非 体 育 类 专 业 的 学 生 。七、报名规定2(一)各单位各组限报 1 队,每队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运动员22 人(到赛区参赛为 1
4、8 人,并在联席会议上交有教练员签字的确认名单)。(二)报名日期各单位务必在 10 月 31 日 17:00 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到学体艺联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邮件命名:“*学校第四届足球联赛报名表;传真:020-87653952(传真结束 5 分钟后请务必再次致电 87653952 确认)。逾期不予受理。(三)比赛报名表统一在体卫艺处网站 “学校体育竞赛专栏” 下载。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且报名表务必填写注册卡号码、运动员 所在专业和球衣号码。(四)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八、竞赛办法(拟定,具体办法根据报名情况而定)(一)竞赛办法:1报名少于 8 队的
5、组别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比赛名次。2. 报名多于 8 队(含 8 队)以上组别,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第 18 名。(二)计分和决定名次1. 第一 阶段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弃权队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罚款 500 元),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 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1)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3)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4)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5)在全
6、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6)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三)比赛时间为全场 80 分钟,每半场 40 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 10分钟。 第二 阶段的比赛如 80 分钟打成平局,则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3不打延长期。(四)比赛为 11 人制,每场比赛替换队员不限,但换出场的队员该场比赛不能再换入。(五)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比赛红黄牌累计计算,一张红牌自动停止下一场(轮)比赛(大会另有追加除外),累计二张黄牌自动停止下一场(轮)比赛。 (六)比赛用球:“世达 ”牌 SB375(5 号球),青岛新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产品。(七)比赛穿布面胶鞋或碎钉皮质足球鞋和足球比赛长袜,并要求戴护腿板,运
7、动员一律不得佩带项链等饰物进行比赛。(八)每队必须准备两套深、浅颜色不同的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与比赛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参赛队伍比赛服装如出现商业性广告或标志,必须书面报主办单位,并经主办单位同意后方能印制。(九)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九、抽签、联席会议(一)抽签会议将于 11 月 6 日召开,具体地点请于 10 月 30 日后查看体卫艺处网站“学校体育 竞赛专栏” 公告。各参 赛队伍必须派人参加,因故不能出席的队伍必须在前一天上午 11:00
8、 前以书面形式致函省学体艺联委托主办单位代抽签(传真号码:02037626352,传真后致电37626912 予以确认)。具体分组、抽签办法将于抽签会议上公布,抽签结果将在体卫艺处网站公布。抽签结果公布后,如运动队需要退出比赛的,务必在抽签后 3 天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如无申请而直接退赛的,将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予以通报,并扣除该校“大学生阳光体育活 动积分”参赛积分 20 分。(二)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将于报到当天下午 16:00 在赛4区召开,具体地点请在 10 月 31 日后查看体卫艺处网站有关公告。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和教练员参加,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
9、大会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同时携带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包括守门员服)。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录取、奖励前八名队伍,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奖杯、 证书 由大会统一订制, 赛 区颁发。十一、费用(一)注册费(含首次注册和补制卡):以学校为单位在报到时向主办单位缴纳注册费并领取注册卡(标准:20 元/ 人/ 年)。(二)报名费:以学校为单位,在报到时交纳报名费(按报名人数缴纳),标准: 50 元/人。(三)裁判费:以学校为单位,在报到时缴纳裁判费,标准:1000 元/队。(四)参赛单位其他费用一律自理。十二、报到事宜(一) 具体报到地点、联系人,请于
10、赛前一周登陆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查看“学校体育 竞赛专栏 ”栏目。(二) 所有运动队都必须在报到当天下午 13:3015:30 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事宜,领取运动员注册卡、秩序册及有关竞赛资料,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三) 运动队报到时上交有学校盖章、领队和所有运动员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没有签名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赛。 告知书请与报名表一并在体卫艺处网站下载。十三、公示和申诉(一)运动员在注册系统通过审核后,其资料将自动予以公示,请各队相互查看,具体公示密码请查看“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系统” 中“内部公告”。(二)报名结束 3 天后,所有队伍报名表将在“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
11、5注册系统”中 “内部公告 ”公示 7 天,请各队伍核对和相互监督。(三)公示期间,主办单位受理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比赛期间及赛后继续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但对申诉实行赛后处理;申诉时须提交有领队签字的书面材料,同时交 2000 元申诉费。如属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有关个人及参赛单位,其他队伍获奖名次不变。十四、保险:参加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含往返 赛区途中及比 赛期间),并将保险 凭证复印件带到赛区以备查验。十五、每场比赛运动员凭注册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十六、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十七、比赛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广东省大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积分办法。十八、未尽事宜,请各代表队浏览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 ”(如抽签结果、竞赛日程表等) ,大会不再书面通知参赛单位。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