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挖机等机械设施租赁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各项目部或相关处室在施工或物资搬运过程中对挖机、吊车、叉车等机械设施的租赁使用,明确管理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公司下属各项目部或其他处室在施工过程中或物资搬运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挖机、吊车、叉车等机械设施时,适用本制度。二、管理职责挖机等机械设施租赁使用由土建公司统一负责,材料处负责实施,督查处负责监督的前提下,各处室按下列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1、各项目部或其他需要使用的部门负责提出小型机械使用申请,负责管理小型机械的使用,即由项目部材料员或仓库保管员、督查员、施工员做好旁站监督,记录好使用小型机械的具体工时、作业内容及作业工作量。2、土建公司负责审核各项目部提出的小型机械使用申请、租赁价格、租赁合同、租赁费用的结算等工作。3、材料处负责根据各项目部提请的小型机械使用申请,负责租赁小型机械包括询价、报价汇签和审批及租赁合同签订,负责监督租赁小型机械的现场使用,负责做好租赁费用的结算及审批等工作。4、督查处负责小型机械的使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