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合并简称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各级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执法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依照一定组成规律和有机联系形成的案卷。 参与评查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应当是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形成的案卷。 第四条 文化部负责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坚持形式评查与内容评查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