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温州市文明城镇(一至五星级)创建目标及考核标准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一九九九年十月组织领导部分 (一星级)一、领导重视l、党委、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对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认真抓,其他领导协同抓;2、镇人大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实施对创建文明城镇工作的检查和督察;3、认真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4、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及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二、工作机制l、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机构健全;2、设立办事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工作条件,落实工作经费;3、职能部门承担创建工作的职责分工明确;4、基层部门和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网络健全;5、创建文明镇活动有总体规划、实施方案;6、每年对创建活动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文书档案齐全;7、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签订责任书,并切实履行职责。三、宣传发动l、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创建氛围浓厚,群众参与度超过80;2、基层有宣传阵地,按期正常地刊(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