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港口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在普通货物集装箱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集装箱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集装箱等的开箱查验活动。第三条监管主体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工作。第四条监管原则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审慎开展开箱查验工作。第五条监管主体责任和义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开箱查验,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签发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通知书和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协查通知书,分别送达港口作业委托人和港口经营人。第六条港口作业委托人权利和义务港口作业委托人收到开箱查验通知后,应当与港口经营人协调有关事宜,并指派人员到查验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集装箱的开拆等工作。第七条港口经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