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规名称】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督察工作规则(试行)【颁布部门】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时间】 2010-08-10【实施时间】 2010-08-10【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督察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机制,规范全省工商系统督察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省工商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督察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监督和促进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提高执行力,促进文明执法和高效服务。第三条督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督察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纪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第四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督察机构和督察人员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督察人员开展工作。第二章督察机构、人员和职责第五条全省县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