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业公司督导管理办法为保障公司规章制度实施, 促进公司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和及时高效,顺利实现公司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督导是指公司办公室对责任单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工作计划,人、财、理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监督整改落实,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各单位工作运作情况。第二条 办公室作为督导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直接向总经理负责。第三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和情况反馈。第四条 办公室督导员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每月底将考核结果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送交计财部实施。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公司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各部室主任、各项目经理及办公室督导员为成员。第六条 督导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各项目工作程序。第三章 督导职责第七条 建立完善的督导体系,并据此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会议决议、产品质量、服务标准等在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