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施工扬尘专项整治验收表项目名称:序号 检查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1 安装于建筑围挡顶部上的自动喷淋系统应当不大于 6 米设置一个喷头,做到围挡连续覆盖设置自动喷淋喷头 2 主体 5 层设置不少于一道喷淋系统 3 新安装(未顶升)的塔吊应委托专业部门安装塔吊喷淋系统 4 施工道路两侧不大干 4 米设置一个喷头 5 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阶段的工程须每 1000方米配置一台移动雾炮设施,已达主体阶段的配置至少一台雾炮机 6工地100%洒水降尘每天开启不少于:4 次喷淋(时日间为 9:00、11:00 、15:00,17:00)每次 10 分钟以上(雨天除外)7 主要路段的建筑工地围
2、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其他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8 米 8 围挡外应不少于 2/3 面积设置政府要求的创文公益广告 (单幅公益广告面积宜为高 1000mm宽 20000mm)9工地100%围闭应采用砖砌围墙(墙面刷白)或彩钢板封闭 10 工地出入口地面(不少于 10 米 )必须进行硬底化处理 11 工程达到0 施工阶段的工程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材料堆放区、临时办公、生活区等地面应硬底化 12 施工单位应在每天下班后对硬底化路面进行洗13工地临时道路100%硬底化土方开挖应采取湿法作业14 基坑开挖阶段的临时施工道路应喷抑尘剂,保持车过不扬尘,划定抑尘剂喷洒区域并设置抑尘剂喷
3、洒公示牌 15 钢筋、钢管、木材、钢结构构件等材料应堆放整齐16 砂石土堆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洒水防尘措施17 建筑垃圾等临时性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场18工地裸土散料100%覆盖和绿化严禁在施工现场围档外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19裸露场地应采取覆盖、绿化等措施处理;闲置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20 工地每个车辆出入口均应按规定设置摄像头和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高压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 21 驶离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22 设置洗车平台场地应当是混凝土浇捣的由宽 30
4、0m、深 400mm 沟槽围成的出入车宽不少于 3 米、长不少于 6 米的矩形场地 23场地允许的工地应设置二级过水池洗车(长不少于 6 米,净宽不少于冲洗 4 米),洗车池使用期间必须保证池内最深水位不低于 0.4米,并要定期进行清除沉淀池内的余泥、渣土垃圾等,保持出场车辆经沉淀池后不产生二次污染(基础阶段)24 定期进行清除沉淀池内的余泥、渣土垃圾等,保持出场车辆经沉淀池后不产生二次污染25出入车辆 100%冲洗不具备设置过水池的出入口应安装自动洗车设施(土方开挖阶段) 26 施工单位与有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合同27 运输单位持清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 28 车辆持清远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29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车辆符合密闭运输要求 30 施工机械管理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械管理路机、叉车、推土机、旋挖钻机、铣刨机、柴油锤击桩机等)检查结果: 达标 ( ), 不达标 ( );现场责令你工地: 1、限期整改 ; 停工整改 。2、要求你单位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各责任主体针对上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书面报送我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受检单位签名: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