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消费,推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屠宰企业为提高肉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达到更高等级的标准要求。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分级管理是指依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对规模、生产和技术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等方面,包括基本要求、设计和环境、设施和设备、屠宰加工、检验检疫、质量控制、运输条件、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以认定其符合相应等级的行业管理活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高到低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第四条 分级管理的范围是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审查、确定的全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包括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设置的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