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安阳师范学院社团章程,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3)所在挂靠院系支持经费; 第三条 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第四条 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帐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监察部财务人员的监督复核。 第五条 各社团应定期向会员大会作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 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 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 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校社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极寻求学校及其他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