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居区安居小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学校教育和谐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和遂宁市安居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二、分配对象:学校在编的教职工。三、分配领导小组组 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 员:学校中层干部和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四、分配内容及计算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1、根据考核结果,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教职工,按各自职称对应的岗位津贴(遂安府办发【2009】40号)分季度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2、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未完成标准工作量、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差的教职工,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减金额并入学校奖励性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