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法规标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文字号】国家卫计生委令第5号【颁布时间】2015-3-26【失效时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